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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 2025
“我以為最糟糕的是入住不到一小時發現酒店床上四件套均有陳舊乾枯的血跡和成團毛髮,但沒想到更噁心的是酒店方的推諉責任的嘴臉”當晚由於是凌晨4點滿身疲憊入住了8203房間,入住後第一時間進行了洗漱,凌晨4點57分左右掀開被角邊有大量陳舊的血跡,隨後馬上致電前台説明情況要求派人過來更換被套,掛了電話在等待工作人員上來期間我們檢查了整個床,被子一掀開發現另一邊的床腳邊有一團毛髮殘留,床單左邊靠近中央有約2釐米的陳舊血跡和兩個枕頭靠近床頭靠背處都出現了同樣的陳舊血跡,工作人員在凌晨5點13分左右到了房間我們再次説明後麪又發現了幾處嚴重的衞生問題要求馬上換房,這個房間實在是太臟了非常噁心我們無法繼續住下去,該工作人員進入房間後摸了被套一角的大灘舊血跡後讓我們再次聯繫酒店前台換房,在此期間我們問了為何出現這樣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他不是打掃房間衞生的這些事情他也不知道無法回覆我們,好的,那我們不為難 當時也很晚我們都累了,直接説讓他通知值班經理或者其他人負責人過來查看房間問題並在我們退房時給一個答覆,我們就先去新房間睡覺了,該小哥表示沒問題,但是換房還是需要我們再聯繫前台,他沒有辦法直接帶我們去,也沒問題,在凌晨5點15分左右我們再次致電前台讓他前來查看情況但前台以沒有值班工作人員需要等保安回來為由再過來查看情況,一直等到凌晨5點26分再次打電話給前台,直到凌晨5點45分到50分左右才有工作人員上來直接就帶領去了旁邊的8202房開門時才發現是雙床房,又轉至8201房間入住,我們把毛巾和床上用品都檢查了一次確定沒問題才敢住下來,在此期間又再次提醒讓該工作人員安排值班經理或者工作人員去查看原8203房的情況並第二天給我們一個答覆,也是回覆我們好的 沒問題的話。27日下午我們到前台退房時,前台兩個工作人員並沒有主動説明情況,我們再次提出需要酒店方解釋為何床單被子與枕頭都有明顯陳舊的血跡和毛髮,前台一個女生衹説因為負責人不在讓我們加個店長微信店長會聯繫我們説明原因溝通等,下午16時10分店長以“已清潔”“這些血跡是我個人造成的”為由,並不承認是酒店衞生出現了問題,覺得當時已經幫我們更換房間就是解決了,我當時真的被氣到笑了我説要求報警處理,後面又給我發微信説"您看您訴求如果要退這晚的房費的話可以在訂房平台取消訂單,我們這邊同意以後就會原路返回給您"(我從打電話給前台到微信溝通由頭到尾都未提過也沒想過要退費用這個事,我們要的就是解決事情的態度和誠懇的道歉而已)隨後又問我什麼訴求他們也會配合,"如果您要報警處理的話我們也會配合,您房間的物品我們都保留好"等話術,我們真的氣不過這樣被冤枉馬上就趕回酒店找他們負責人就是店長溝通,同時我也選擇了報警處理,警方來到記錄了一系列的證據後,酒店依然沒有任何證據就認定是我所造成的就當值警察再次與該店長確認是否明天即2月28日下午兩點共同帶領着涉事所有床上用品還有衞生間紙巾去鑒定機構調查結果,該店長對着警方記錄儀説道:"是的!我這邊明天也是我跟你們一起去檢測"的話,結果2月28日下午2點20分左右我到達了酒店大堂再次尋找該店長共同帶領涉事物品到司法鑒定所時,店長的態度直接來了180°大轉彎。“要去你們自己去”“反正與我們酒店無關”“昨天我是説過但是又能怎麼樣,我們是不會去的,反悔了又怎樣”“對不起咯!”“我們還沒要求你賠付新房間的費用還有床上用品的費用”我沒空等會要上班,要去鑒定你們就自己去!”等…出爾反爾?!這連做企業做人最基本的誠信都喪失了嗎?無奈衹能選擇再次求助警方過來協調。全程冷着臉拒絕提供任何書面説明,和誠懇的道歉,在民警二次調解時該酒店法人與店長宣稱"你這就是職業碰瓷,敲詐他們酒店"的話!我已經積極遵守承諾配合調查,原來一切都是酒店方的假意,出了問題推諉到顧客身上,不道歉,不解決,且使用"拖"字來對待來訪住店的顧客!否認事實還倒打一耙!這是我使用攜程第一次給這樣的差評,也是住了這麼多酒店當中出現瞭如此嚴重的衞生問題,更是酒店方讓人最心寒的一次。懂點常識的人也知道,這麼大面積的血跡在床上一個小時內能幹到發硬發黑的嗎?作為酒店的經營者難道還不會區分新鮮血跡和陳舊乾枯的血跡嗎?這點職業技能都沒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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